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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永辉同志任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时间:2021-10-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包永辉同志任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9月30日下午,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任命包永辉同志为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包永辉同志为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包永辉同志任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供职发言)

包永辉同志任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接受任命书)

包永辉同志任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宪法宣誓)


包永辉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进取、认真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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