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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漳县检察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市检察院表彰奖励

时间:2024-03-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6日,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表彰奖励了2023年度全市先进集体及个人。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予以嘉奖。周瑾同志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办案效果显著,记个人三等功。李彦军同志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忠于职守、勤勉敬业,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予以嘉奖。

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126件,向被监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2份,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支持起诉书22份,从城乡垃圾清运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从违法广告设施到窨井盖破损,从农民工权益保护到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全面聚焦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助力县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周瑾同志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2023年助力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万余元,督促有关单位治理被污染土壤17.8余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20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8余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2处,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初心,捍卫着法律的权威,展示着新时代检察官的担当。

李彦军同志始终以“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为信条,在检察工作中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2023年,他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开展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司法办案中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共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通过办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以司法手段让落实整改和推进治理更具强度、更有威慑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2024年,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大局,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提升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漳县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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