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公务用枪安全管理,推动枪支安全管理制度落细落实,8月29日,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县公安局开展枪支弹药管理安全检查。
漳县检察院所配备枪支弹药目前由漳县公安局统一存放代管。检察干警到达县公安局枪弹库后,对其所存放代管的枪支弹药账物是否相符,管理是否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枪支进行擦拭保养。经查,漳县检察院所有公务用枪均存放于县公安局枪弹库内,枪支明细、编号及安全管理制度均相符并实行专人管理,枪弹无锈蚀、无损坏,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无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枪支弹药管理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强化了检察干警枪支弹药规范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检察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强的警务保障。下一步,漳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意识,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枪弹安全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