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4月11日,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梁鹿走上“讲台”,进行精彩授课和心得分享。
“两次盗窃每次都不到2000元,加起来够2000元,能否累计认定为盗窃罪?被害人跌倒了,不能动弹,钱包落在3米之外,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拿走”钱包,被害人甚至“哀求”不要拿走自己的钱包,行为人仍然“拿走”他的钱包,定盗窃还是定抢夺?”梁鹿以具体案件具体问题怎么处理为切入点,开展“盗窃犯罪案件的审查要点”为主题的授课。他重点从课程的选题理由、罪名规定及解释、四类特殊盗窃犯罪、盗窃罪既遂的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述。同时,结合办案实践,探讨了“二维码替换案件”的认定问题,让全体干警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和办案思路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整场授课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受到了在场干警的一致好评。“干警大讲堂”是我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定期组织各部门干警授课,分享工作经验、学习感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干劲。
今后,漳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干警大讲堂”为平台,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