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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检察·干警大讲堂】2025第七期:《浅析虐待犯罪》

时间:2025-05-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强化检察人才专业化建设,5月23日,第一检察部干警张洁蕾以《浅析虐待犯罪》为主题,针对近期本院办理的虐待犯罪展开交流分享。

张洁蕾以《无尽的尽头》第三案“沉船傻子案”和上海“黄梓澈被虐杀案”骇人的情节为导入,揭开了监护失责与家庭暴力的伤疤,从而揭开本次交流主题。借助PPT多媒体形式、通过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围绕虐待行为的法律定义与界限、虐待罪的法律责任与危害、虐待罪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和身边案例的讲解,让大家对虐待犯罪有了新的认识。

下一步,漳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干警大讲堂”为载体,持续深化检察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察人才业务能力。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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