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报告,是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查,制作的反映案件全部情况的综合性工作文书,是办案人审查案件的工具和载体。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新要求,第一检察部干警马文静以《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与实务操作》为题,向全院干警进行了分享与交流。
马文静同志从审查报告的基本内涵、审查报告的主要功能、如何撰写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文书结构及制作要点等四个方面,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就如何撰写一份合格的案件审查报告进行分享,并针对审查报告中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摘录、证据分析的重、难点问题以及实务中撰写审查报告容易出现的遗漏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提高审查报告撰写质量是加强公诉人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漳县人民检察院将会把“三个善于”贯穿与司法办案全过程,注重和加强证据审查分析,全面梳理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程序性事项全面审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