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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定西日报|漳县检察院联合五部门印发《意见》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

时间:2026-01-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法治甘肃网》截图

《定西日报》截图

 

日前,为了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漳县检察院会同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漳县自然资源局、漳县水务局、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就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工作形成协作意见。

《意见》共14条,从总体工作要求、健全机制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为依法办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意见》指出,要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聚焦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控等重点问题,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秦岭细鳞鲑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生态修复协作配合、调查取证协作、沟通协调等7项工作机制,助力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案件协作、专项联动、持续跟踪”等方式,打通信息壁垒,畅通交流渠道,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意见》明确,可采取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重大案件、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人员交流共同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共同推动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李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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