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6年2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和平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志强同志讲话提出整改要求,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彦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传达学习了十六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暨医疗卫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校园安全领域巡察“回头看”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和平同志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反馈,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县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法律监督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李和平指出县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扛起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效。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问题。二要以司法责任制为“牛鼻子”,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三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问题整改。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志强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从严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在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二是要强化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县检察院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带头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上率下,绝不能高举轻放,更不能把责任推到各部门和一般干部身上。要主动从领导班子中找差距,从主观上找原因,不论是什么时期形成的问题,都要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从问题入手,查找根源,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要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彦军同志代表党组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坚决落实、绝不推诿,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改工作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逐条研究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 “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时限清单”,做到问题不回避、责任不推诿、整改不敷衍。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紧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要求,聚焦漳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为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的监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