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人民检察院以注重预防为根本,以抓好检察工作的督促落实、抓好执法行为的规范督察、抓好专项工作的重点督察、抓好检风检纪的日常督察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效果,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为推动漳县检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作风保障。
一、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提出了“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促进全院工作规范发展”的工作要求,成立由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检务督察工作小组,直接对院党组和检察长负责,敢碰硬、不留情,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党组领导、上下协调、部门配合”的督察体制,构建“一体化”大督察格局。
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建立检务督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机制。在检察业务方面,要求办案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执行办案纪律严明到位,案件质量切实保证,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细致到位;在队伍管理方面要求严格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上级院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给检察人员带上“紧箍咒”,守住规矩底线,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
二、完善制度,明确目标,规范检务督察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加强规范化管理,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对2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理、修订和完善,健全完善了《漳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等机关规范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把督察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评先选优紧密挂钩,奖罚分明,增强检务督察刚性和实效。
二是灵活运用方法。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规范着装、办案管理、公车管理、食堂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进行督察。
三是加强内外联动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联系实际,灵活运用,扎实推进检务督察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密防范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原则,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通过发布《专项督察通报》、开展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等方式,及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检务督察。督察组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在出庭公诉方面,检务督察人员跟踪出庭过程,从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出庭规范方面进行现场督察,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提高公诉人员整体形象和素质。在12309接待工作中,要求接待室制度健全,设施到位,接待人员着装规范,对来访群众热情周到,语言文明,杜绝冷硬横推,展示检察机关“窗口”形象。
三是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线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院领导带头积极填报,部门负责人监督干警填报,压实数据专管员的提醒责任,健全完善月通报、季公开、年报告制度,不断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制作“三个规定”宣传小视频10余期,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为干预过问案情筑起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