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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3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漳县县委和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4)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7)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漳县看守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数据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06.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88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政策性增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5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51万元,占97.37%;其他收入25.13万元,占2.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64万元,占71.43%;项目支出253.88万元,占28.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8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3.37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政策性增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4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34.75万元,占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1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31.97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46.87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86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7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政策性增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申请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7万元,支出决算为4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93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增资;二是“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7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1万元,增长195.9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行为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8.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1万元,增长194.4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3年购置公务车辆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3年购置公务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一是办案量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接待费用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今年接待批次、人次增加全年公务接待共5批次,40人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0万元。主要是接待各地检察机关和国内相关部门来我院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及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分别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实现了项目绩效全覆盖。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评价指标体系较完整,评价标准较科学,为单位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指标值设立偏低不规范;二是年初资产购置的预算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合理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依法履职水平;二是做好日常检务保障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和社会维稳能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促进全县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绩效指标值的设置理解不完全、不准确,导致部分指标设置没有做到工作的量化、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靠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科学设置绩效指标,进一步对绩效指标值进行调整,使其合理化和细化。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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