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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丨 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4-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举行“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通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增进未成年人保护。5月31日,六一前夕,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漳县第二中学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

 

应邀人员参观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文化长廊、宣传长廊及各功能室等区域,近距离感受检察机关文化,并观看了《七式青春修炼秘籍》未检工作法治教育片,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参观结束后,组织召开了未检工作座谈会。会上,第一检察部未检检察官梁鹿汇报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分享了各条战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各位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对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工作方面作出的贡献表示认可,并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开设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课程、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制作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的宣传制品及法治进校园时间节点选择等方面多维度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地、针对性地意见建议。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庆军表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要更加深刻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各自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乎国家前途和祖国命运,检察机关要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特殊职责和更重任务,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联动,最大限度将“六大保护”做实、做深、做细,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履职,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

三是围绕综合保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网”。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要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努力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要全面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督促有关部门及其从业人员严格履行报告义务。探索通过支持起诉、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等妥善解决涉案辍学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对有关部门怠于履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

四是坚持质效并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协助学校制定法治教育规划、开设法治教育课程,推动提升法治教育和依法管理水平,做细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要加强法治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趣味性,根据实际需要,尝试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围绕学生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等热点问题,组织编写图文并茂,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教育课件。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线上和线下平台建设,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实践立体化工作格局。

新时代呼唤新征程,新使命展现新担当,我们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各自部门工作职责,持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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