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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检察·干警大讲堂】第三十期开讲《醉驾意见理解与适用》

时间:2024-08-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行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9日,在“干警大讲堂”的课堂上,第一检察部干警刘可同志以《醉驾意见理解与适用》为题与全院干警进行交流学习。

 

  

课堂上,刘可同志详细解读了《意见》中关于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等方面的规定,分析了《意见》在实践操作中的正确应用,尤其要注重对血液酒精含量、驾驶行为、事故后果等关键情节认定标准的把握,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从而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安全。

下一步,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进酒驾行为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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