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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2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漳县县委和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4)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7)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漳县看守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22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9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96万元,96.77%;其他收入25.61万元,3.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90万元,71.38%;项目支出220.86万元,28.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9.57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8万元,下降7.49%。主要原因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34万元,支出决算为64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公务员医疗费用,2022年全部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1万元,支出决算为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2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7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3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一是办案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3万元,增长13.78%,主主要原因一是办案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54.9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及人员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4,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30.94%,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数量大幅上升;二是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因公出国出境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33.01%,主要原因一是办案数量大幅上升;二是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三是因疫情原因,嫌疑人关押至邻县看守所,车辆出车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33.01%,主要原因一是办案数量大幅上升;二是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三是因疫情原因,嫌疑人关押至邻县看守所,车辆出车次数增加燃油费增大。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两个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全年支出170万元,执行率100%。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果为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指标值设立偏低不规范;二是年初资产购置的预算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合理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依法履职水平;二是做好日常检务保障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和社会维稳能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促进全县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因前期规划不够详细,申报资料不齐全,导致项目申报时间推迟,对项目执行时效有所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评分细则的合理化调整和细化,使项目申报工作能顺利进行,使项目能及时实施。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送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

附件3: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4: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送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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